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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1日,河北省召開教育實踐活動整改辦公用房專題新聞發(fā)布會,通報了全省清理和整改辦公用房的有關情況。
據(jù)介紹,截至9月30日,河北省省直多數(shù)部門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。此外,全省共對17769個黨政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辦公用房進行了清理,其中:省本級91個單位,設區(qū)市(縣、區(qū))17678個單位。邯鄲市、衡水市、滄州市、張家口市等部分市直部門和縣(區(qū))也完成了整改,其他的正在按時限要求進行整改。
記者了解到,河北省各市(縣)及省直部門在辦公用房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問題:一是少數(shù)單位辦公用房面積存在整體超標情況;二是少數(shù)領導干部辦公室用房面積存在超標情況;三是個別領導干部存在多處占用辦公用房或已辦理離退休手續(xù)后繼續(xù)占用單位辦公用房的情況。
針對上述問題,河北省各設區(qū)市、省直管縣和省直部門都制定了具體的整改實施方案,按照《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》,通過采取集中辦公、加筑隔斷、騰退等方式,限時進行整改。
2013年7月15日,中辦、國辦《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》(中辦發(fā)[2013]17號)下發(fā)。隨后,河北省委辦公廳、省政府辦公廳印發(fā)了《關于黨政機關停止新建樓堂館所和清理辦公用房的通知》(冀辦發(fā)[2013]36號),制定了河北省貫徹落實的實施意見。
根據(jù)省委主要領導要求,河北省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下發(fā)了《關于印發(fā)教育活動“雙十條”的通知》和《關于清理整改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辦公用房的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設區(qū)市、省直管縣和省直部門結(jié)合正風肅紀專項活動,認真做好清理整改辦公用房工作。(記者 鄭金冉 張余)
實習編輯:許繼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