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練辱罵學員扣3分;向學員索取財物扣6分;私自收取培訓費最高扣12分!昨日,廣州市交委在官網公布了《廣州市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違規(guī)行為記分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,從昨日起至8月11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,這是廣州市首次對教練員實行扣分制。不少教練員認為該辦法“太苛刻”,但學車的小伙伴們卻覺得將教練“辱罵學員”等行為進行處罰是好事。(記者 李慧燕 實習生 于婉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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