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機構
管理委員會指導管理中心的活動。
定期舉行例會,至少每個公歷年舉行一次。如管理委員會主席提議、或應聯(lián)合國教科文組織總干事的要求,或大多數(shù)成員的要求,管理委員會主席可召集特別會議。
咨詢委員會成員由管理委員會確定。
為使管理委員會和執(zhí)行委員會得到必要的咨詢服務,管理委員會可授權成立一個咨詢委員會,行使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權利。
中心主要由管理委員會和秘書處構成。
秘書處可根據(jù)實際工作的需要,設置相關業(yè)務部門,增設隸屬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二級法人機構等。


